清河县迅速掀起创森造林新高潮

2016-03-22 点击数量:1883

清河县全面落实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”战略部署,精心谋划,周密部署,强化措施,狠抓落实,全县创森造林工作取得良好开局。目前,全县已完成土地流转32962亩,占市下达任务的94.5%,植树11000亩,占市任务的31.5%

一、安排部署突出“快”。一是提前精心谋划。接到市创森造林通知后,清河县委、县政府高度重视,立即开展工作谋划,组织30多名专业技术骨干对全县可种地块进行了实地勘察,研究制定了创森造林实施方案,县政府第一时间对方案进行了专题研究。二是强化组织领导。成立了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,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,有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。各有关部门也都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,明确了工作职责。三是及时安排部署。32日上午县人代会结束后,县长刘彦涛立即召集各镇书记、镇长和相关部门一把手,对全县创森造林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,强调全县必须在3月底前,高标准完成创森任务。

二、工作机制突出“实”。一是在工作推进上实行属地负责制。我县坚持各镇主要领导亲自抓,为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具体抓,为直接责任人。县林业、规划、财政、城管、交通、水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,各司其职,通力配合,全力抓好创森各项工作推进。二是在土地流转上实行反租倒包机制。我县今年创森造林工作全部实行反租倒包机制,土地全部流转到造林大户,由造林大户实施种植管理,实现地权和树权的分离,县政府对造林大户给予一定补贴。三是在创建活动中实行全民参与机制。我县充分发挥报纸、电台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,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和作用,进行广泛宣传。通过多种形式,让森林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,家喻户晓,努力形成全县动员、全民参与、全社会合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。

三、多元投入突出“优”。针对今年造林任务重,资金投入多的特点,我县不断拓宽和优化筹资渠道,实行多元化投入。一是加大补贴力度,解决土地问题。由县财政出资,对2016年新增造林给予每亩每年1200元补贴,连补七年,仅此一项,县财政每年就支出4300多万元。二是优化投资结构,广招社会资金。采取“请进来、走出去”的办法,积极开展多渠道、多形式的招商活动,及时发布招商信息,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创森造林工作,目前已有60多个造林大户进行了投资建设。三是创建融资平台,拓宽融资渠道我县还建立了县级融资平台,争取农发行贷款支持,着力解决创森投入不足的问题。

四、落实责任突出“严”。一是严格工作责任。为确保高标准完成全县创森造林任务,我县制定了三项具体措施:层层明确责任,县与镇、镇与村、村与承包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,明确了造林标准、完成时限、树木管护等各项责任;层层分包负责,县领导分包乡镇,镇干部分包村,林业技术人员分包地块,实行层层分包,逐级负责;挂牌承包明示,每个片林都明确了地块面积、承包人、联系电话等内容,确保地地有人包,块块有人管。二是严格质量把关。在今年的造林绿化工作中,按照市、县创森造林实施方案的要求,我县严把“四关”,确保植树造林质量。即,严把挖坑关,按照不低于60厘米见方的标准要求,全部实施机械作业,统一挖坑标准,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返工。严把栽植关,所种苗木均为具有“两证一签”的胸径3公分以上优质苗木。严把种植方式关,全县生态林种植一律实行混交种植,主栽树种不得高于65%。严把浇水关,全县新植树木全部实施了大水漫灌,并做到随种随浇,种浇必须在3天之内完成,确保树木成活。三是严格督促检查。县委、县政府督查室将创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,切实加大督查力度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、限期整改。同时,坚持把创森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责任进行考核,对创建任务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奖励,对完不成创建任务、造成严重影响的,严肃追究责任。